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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婚前借款时间更改为婚后 要求妻子多承担债务被诉

2018-01-26 17:46:3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经审查发现,朱某某因2014年安徽承接的工程出现问题而与对方公司打官司,最终胜诉,一次性获得赔偿款165万元,在支付了员工工资及律师费等费用后,剩余80几万还未来得及偿还好友吴某某的钱款就被其妻张某某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了。于是就出现了朱某某与吴某某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借条并向法院起诉的情形。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虚假诉讼行为设定了罪名,在刑法第307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07条之一:“以捏造的实施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朱某某和吴某某的行为得逞,势必会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而他们也不曾想到,本想让张某某承担更多共同债务,却因此走上了共同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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