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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水泥藏尸”案凶手曾将房子给同学借住5年 诡辩未杀人

2018-01-25 14:01:0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同月18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桑某等人用该存折取款,送至何东升承租的济南市天桥区某小区603室。何东升为占有该款,在603室持铁锤猛击桑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两天内又先后将李某、张某某、王某某、于某骗至该室,以同样手段杀害。经鉴定,四被害人均系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除了故意杀人外,济南中院还审理查明,何东升还利用担任工作单位会计、出纳的职务便利,擅自将40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炒股;虚构事实,从单位银行提取现金13万元据为己有。

最终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何东升死刑。宣判后,何东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山东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最高法核准了死刑判决。

2018年1月19日,5名青年遇害20多年后,何东升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关键词:锤杀济南藏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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