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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应用市场不正当竞争乱象丛生 该如何治理?

2018-01-19 08:05: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用户安装非自带的应用市场中的软件,有的手机厂商在用户安装过程中给用户多次提示。对此,第三方应用商店则认为,系统提示应当尊重用户的选择权,用户选择忽略后不再进行提示。

而手机厂商有时也觉得“背了黑锅”。一种情况是,手机生产后,某些环节中发生非法刷机。用户使用手机后,发现有一些恶意软件或吸费软件,遭投诉的却是手机厂商。

另一种情形是,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服务提供者,对手机操作系统进行二次加工、改进,改变操作系统中一些策略或设置。对手机里其他分发服务提供者的软件进行杀死,或发现自己分发的应用被杀死的进行唤醒,而后手机功耗变大、系统不稳定或变慢。

在智能终端应用分发领域,另两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的应用市场与一些小品牌手机厂商合作将软件强制安装在手机上,默认自己“最权威”;有的应用市场剥夺用户选择权,用户选择一款软件,结果不仅安装了这款软件,还有其他几种软件。

行业公约能否解决问题

2017年1月,vivo因拦截腾讯旗下的第三方应用平台“应用宝”并引流至vivo应用商店,涉嫌不正当竞争,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诉前禁令。

2017年6月,OPPO因干扰、阻碍用户正常下载腾讯手机管家,并导流到OPPO应用商店,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诉前禁令。

近年来,移动终端应用市场领域不正当竞争诉讼时有发生,企业间激烈竞争的同时,不断将争议递至法院。

在孔祥俊看来,此类不正当竞争进入行政监管和司法诉讼领域的案件呈增加趋势,特点是技术含量高、各主体的行为标准相对不清晰,很多新情况的出现使各方利益平衡成为难点。

今年1月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导制定的首部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分发服务竞争机制的自律公约生效,受到业内关注。在一次法治培训会上,主管部门参与公约制定的工作人员介绍,公约的制定历时一年半时间,力争固化整个行业“可为”“不可为”的最大共识,措施具体细化、可执行。公约包含四个执行主体,互联网企业、移动智能终端生产者、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服务提供者、移动智能终端移动软件提供者开发者,首批16家企业共同签署。公约以“建立安全可靠、可信的应用环境,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为原则,其中还规定了一些争议解决机制,例如专家评议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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