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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高校回应食堂被检出亚硝酸盐:未超标 无安全隐患

2018-01-18 15:00: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该校第三食堂销售的红烧鸡被检出“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日前向澎湃新闻回应称,他们已向学校所在地、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定事实”。核查情况说明显示,海州区市监局核定结果与初检结果(国家食药安全监督抽检)并不一致。

1月16日,该院向澎湃新闻发来一份《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三食堂‘红烧鸡’被检出亚硝酸盐的核查情况说明》,落款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市监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海州区市监局:亚硝酸盐系“黑胡椒调味料”带入

这份《核查情况说明》中,海州区市监局称,经现场核查并结合检测判定,该食堂红烧鸡中检出的亚硝酸盐系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黑胡椒汁调味料”带入;而红烧鸡中检出的带入的亚硝酸盐实测值20mg/kg,没有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亚硝酸盐30mg/kg的标准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江苏一高校回应食堂被检出亚硝酸盐:未超标 无安全隐患

连云港市海州区市监局出具的核查情况说明。

此前,江苏省食药监局通报2018年第2期食品抽检结果显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三食堂)销售的红烧鸡中,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20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州区市监局是2017年11月21日来院告知上述初检结果的,“同时,我们便向市监局申请了复检。3天后,市监局口头告知称,亚硝酸盐没有超标,并无食品安全隐患。”

不过,这份书面的核查情况说明则是在近2个月后,也就是今年1月16日出具,原因是“2018年1月14日相关媒体报道后,学院立即向海州区市监局申请给予复查结果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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