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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公示 堵住两大漏洞电动自行车更稳当

2018-01-17 10:40: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根本意义,在于明确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资格,车辆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但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享受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载重等便利,却没有提供上述相应的安全保障。

新标准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记者梳理发现,新标准明显是以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事故为基础设计的。比如,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避免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车体宽度和鞍座长度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增加了车速提示音,回应了群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的问题;由于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和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越来越多,新增和完善了电气安全和充电器安全内容等。

为何制定新标准?

我国已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仅占10%。

“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如此庞大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是被列为非机动车管理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对经济日报记者解释说。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了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速度、体积、重量和动力性能等远超标准,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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