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路边的野花不能采,不然就很容易出事。去年12月底,一男子在县城某路口偶遇一名打扮妖艳的女子并向他招手示意,禁不住诱惑的他,便上前去“寻乐”,却未想到被这名站街女联合同伙设了圈套,偷走现金一万六千元。
上个月20日晚上,在嘉善务工的一名男子顾某途经环北路与亭桥路交叉处时,偶遇打扮性感的女子杨某,并主动向他招手打招呼,示意他过来“玩玩”,经不住诱惑的顾某马上心猿意马,动起了淫念。很快顾某和对方约定以5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并跟随杨某进了附近一间租房内。就在顾某宽衣解带时,杨某已经通过手机通知她的同伙。躲在屋外的同伙收到暗号后,乘着顾某风流快活时,悄悄进入房间,窃走顾某衣服内的财物。
魏塘派出所民警肖伟告诉我们,被害人的衣服是放在床尾,床尾靠近门,他们在进行卖淫嫖娼的时候放了比较响的音乐,卖淫女把被子盖住被害人的头部,所以他没有发现。完事后的顾某穿好衣服准备付钱离开。但其一摸衣服口袋,不由心里一惊,放在口袋里的16000元不见了。于是马上报了警。
肖伟描述,当时报案人拉着卖淫女不让卖淫女走,一定要说钱是卖淫女拿的。我们问了报案人情况,他说他当时跟卖淫女进行了卖淫嫖娼行为,这个过程需要3、4分钟时间,这个钱就是在3、4分钟里不见的,所以他当时怀疑卖淫女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