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强制猥亵前妻,律师称女方装探头设局拍下罪证
35岁女子装探头拍下前夫施暴过程报案,前夫称“她自愿的”
“男人撕扯着女人的头发,在地上反复拖曳殴打,打累了跑去冰箱拿一盒冰淇淋吃,并作出猥亵动作……”2017年8月19日,澎湃新闻曾报道了一名35岁女子蒋娟(化名)协议离婚后,仍被前夫毛梁(化名)暴力殴打,后装探头拍下2次施暴并报案的遭遇。12月13日上午,该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不公开庭审。澎湃新闻记者从被害人蒋娟处获悉,被告人毛梁只对视频拍摄的当天(2017年6月20日、6月28日)施暴行为进行了认罪,但否认其他施暴事实,并称施暴是蒋娟挑唆的。
毛梁的辩护律师王麒麟则在法庭上提出了多项质疑,认为毛梁和蒋娟夫妻关系和睦,甚至在离婚后依然会一起出去旅游,毛梁并非如蒋娟说的那么十恶不赦。
记者从蒋娟与王麒麟处获悉,检察机关建议法庭判处毛梁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摄像头拍下了毛梁(化名)殴打蒋娟(化名)。视频截图
女方:曾委曲求全
根据蒋娟提供的起诉书,2017年6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毛梁至上海市闵行区其前妻蒋娟住处,二人先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毛梁拽拉蒋娟头发将她往客厅地板上按、甩,强迫她跪在地板上发生非正常关系。同年7月9日,被告人毛梁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未供认上述犯罪事实。
起诉书还载明,根据被害人蒋娟的陈述、相关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通知书》、调取的案发现场视频等证据,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梁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不公开庭审,澎湃新闻记者无法进入法庭进行旁听。庭审结束后,出席庭审的蒋娟向记者回忆庭审过程:“毛梁今天当庭认罪了,但是他只承认了有视频记录的殴打施暴,两年婚姻期间没有视频证据的施暴他都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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