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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支付宝年度账单:别再给别人和自己挖坑(3)

媒体谈支付宝年度账单:别再给别人和自己挖坑(3)
2018-01-04 17:53:19 江苏电视台

根据《协议》,芝麻信用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信息,且用户无权撤销第三方的信息查询授权。未来的协议变更,芝麻信用只需以公布的形式进行通知。不用找用户反复确认,一次授权等于终身授权。哪怕是服务终止后,芝麻信用仍可继续保留和使用用户信息。

这哪里是什么协议,分明就是一份个人信息的“卖身契”。仅从契约伦理上来讲,这种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不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合同法》,都涉嫌违法且无效。

此外,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其中第(8)项即为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芝麻服务协议。图片来自支付宝截图

▲芝麻服务协议。图片来自支付宝截图

立法和执法都要跟得上时代变化

在过去,个人隐私主要集中在住宅之内,主要以物理形式存储。是故,非经法律授权或者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入住宅被上升为宪法规定。现如今,个人隐私主要以数据、信息的方式存储,其产生、传播和使用都变得网络化、商业化。

然而,我们的立法和执法,显然还没有跟上这样的变化。虽然很多立法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场宣示,但在具体的保护方式、保护手段方面却往往付之阙如,相关职能部门也鲜有主动执法。这导致的现实困境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更多的依赖像阿里、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的道德自觉。

其实除了支付宝,其他的APP和网站很多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大数据时代,要想摆脱信息裸奔的命运,除了靠商家的道德自觉,更重要的是靠消费者的权利觉醒和监管部门的强力执法。消费者并不傻,所以奉劝“芝麻信用们”,还是别再给人也给自己挖坑了。

邓学平(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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