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大型企业因“三角债”故意欠薪。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大型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有时因为资金链断裂被迫欠薪,有时也会因为“三角债”故意拖欠。比如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时,有的大企业为了让地方政府及时补上款项,故意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以此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如果强烈要求与企业签正式合同、按月付工资就没有活干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工资按月支付、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很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规章制度,但不少规章制度不能落实到位。
早在2004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此后多个规章都要求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王增民介绍,当前,建筑行业很多工资都是项目结束或者春节前一次性结算。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多是按月支付工资,为什么在农民工这里就难落实?据多位专家说,建筑工程大多是项目制,一般项目完成后公司才会拿到全部工程款,所以很多劳务公司或者建筑公司往往不按月发工资。
同时,也有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项目建设中的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这实际上是用农民工工资垫付了一部分工程资金。”王增民说。
要做到按月支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是重要前提。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农民工和建筑企业之间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农民工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时经常缺乏有效证据。
劳动合同为何难签订?李久波是和李建平一起讨薪的农民,不仅2015年这次欠薪没签合同,今年打工还没签。他说:“周围没听说有签合同的,都已经习惯了”。一位城建部门人士介绍,现在,建筑市场“人多活少”“僧多粥少”,如果农民工强烈要求按月支付工资、签合同,很可能就没有活干,或者不好找活。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题:让农民工不再“年年讨薪年年难”——透视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变迁 新华社记者叶昊鸣、邬慧颖、黄浩苑 改革开放的40年见证了南来北往的打工潮,也品味了千千万万农民工的酸甜苦辣
央广网西宁12月26日消息(记者葛修远)青海、甘肃两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日前签署《甘青两省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推进两省治欠保支合作,进一步促进了两地互赢互补,切实维护两省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