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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局:回乡聚餐 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

2017-12-31 11:26:1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食品安全警示

回乡聚餐,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陈佳嘉)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一些地方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新年将至,群体聚餐增多,而农村聚餐场所简陋、卫生条件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食品安全警示。

注意选用原料。严禁采购和使用法律法规、国家公告等明令禁止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慎用自泡自制的药酒。

严格选定聚餐场所和注意制作过程。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加工食品,遵循食品加工温度、时间和生冷食品贮存条件要求,注意做好食品及原料的冷藏、冷冻及再热,使用早期存放的半成品食物时,要确保烧熟煮透。

还要留意厨师健康状态。一旦发现后厨工作者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应立即调换健康人员进行操作。

另外,饮用水安全也不能忽视。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注意自查自律,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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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公布食品抽检结果

两企业生产的鱿鱼丝上“黑榜”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陈佳嘉) 近期,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一批食品进行抽检,9批次不合格,其中就包括很多市民喜欢吃的鱿鱼丝和凤爪。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这些鱿鱼丝防腐剂超标

南宁市大宋粮油商行销售的标称“广西武鸣县恒星淀粉厂”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09,规格25kg),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96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0.03g/kg)高出2.2倍。

北海市海渔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手撕鱿鱼”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3,规格称重),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41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北海市邓氏海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海港鱿鱼丝(即食)”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04),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53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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