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东西总会干净利落不留蛛丝马迹,但浙江海宁市一男子在入室行窃后竟然留下了关键性线索。
12月25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澎湃新闻27日从海宁警方获,该案被盗的是丁桥镇某村陈女士家,陈女士是书画爱好者,常在家创作。4月6日20时许,丈夫在单位的陈女士晚饭后看了会电视就睡下了,其间隐约听见有人进了书房,她以为是婆婆就没放在心上。不想第二天上午陈女士走进书房发现,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奇怪的是桌上的钱包及里面的美金、港币等安然无恙。
更为离奇的是,在陈女士的记事本上多了一段陌生人留言:“别激动,只是(想)了解你,谁都别说,要电脑找我。”对方还留下了QQ号,并再次强调,“记住谁都别说,对了,你可以帮我画一副(幅)吗?”小偷还特别备注,除了笔记本电脑,还拿走了一个本子和一颗放在书房的梨。
因小偷留下了关键线索,案发次日下午,警方很快在一处工地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周某,男,19岁,安徽人,到海宁丁桥打工不久,是工地上的管道安装工。
周某交代,4月6日晚,他饭后散步,看到陈女士家装修不错,猜测挺有钱,便临时起意盗窃,翻墙进入二楼。“我进去时,通过平台,我在窗户那里看见卧室里有个女的在看电视,身影很美,我不敢进去,就进了书房,开始以为进不去,但一推,发现书房没有锁,就进去了。”
“我看见桌上有一个女士钱包,我打开看,本来是想偷点钱,不过等我再抬头,发现屋内有很多素描,这些画都画得很漂亮,我想,画家都长得很漂亮,所以我改变了主意,将钱放回钱包里,这样就可以留下好印象。”周某交代说,他拿走笔记本电脑,留下QQ号,就是想和女画家取得联系,“唉,说白了,就是想和她交个朋友”。
因涉嫌盗窃罪,周某随后被批捕并由检方提起公诉。在检方的指控中,其窃得的笔记本电脑1台、笔记本1本、香梨1个,共计价值760余元。(张刘涛 海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