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桂林一男子驾驶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男子突然启动车辆快速开跑,将前方一名正在执勤的辅警撞飞约5米远,所幸该辅警仅受皮外伤。12月23日,撞人男子高某被桂林秀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2月21日上午,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路大队执勤民警,在秀峰区红岭路啤酒厂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上午10时50分许,执勤交警在路口将3辆走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拦了下来。驾驶人高某一行5人共驾驶3辆电动车,在红岭路由北往南行驶过来,他们看见路口有交警执法,并没有主动驶出机动车道,而是径直向交警开了过去。
交警要求3名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他们却企图挣脱交警开车逃跑。其中,搭载着一名女士的高某紧随前面两辆电动车驶去。正在啤酒厂路口执法的辅警小邓发现情况后,上前示意高某停车。高某非但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在一转弯处直接迎面撞向了小邓,将小邓撞出了约5米远。而高某驾驶的电动车由于失控侧翻,高某及搭载的女士摔坐在地上。
几位现场执勤的交警上前,将起身后仍试图反抗的高某控制住,随后交由辖区派出所民警处理。辅警小邓被送往医院检查,所幸除头部等处皮外伤外,身体并无大碍。
交警提醒,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在机动车之间穿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非机动车完全没有安全性防护,非常危险。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