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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天津“刀客”湖南行凶 买凶者与行凶者均获死刑

2017-12-22 13:41: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王某和李某反侦察意识比较强。王某供述,在李某到达宁乡,他就告诉李某,为躲避将来的侦查,两人尽可能少联系。“第一次见面叮嘱完李某后,我就走了,也没请他吃饭,我是叫他来教训熊某的,不能和他待在一起。”王某说。

因为怕暴露自己,王某让李某不要给他打电话,有事用微信联系,也不要用本人身份上网、开房。之后,李某在宁乡时,长时间住在不需要身份登记的足浴店里。

判决书显示,从2016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李某多次在芙蓉盛景小区附近踩点,晚上在小区车库等待,寻找下手机会。王某通过微信多次催李某尽快下手。8月初,李某约王某在福特4S店附近见面,王某给了李某1000元现金,并催李某“尽快将事情做完”。之后,两人就失去了联系。

案发前买凶者因斗殴被抓

8月21日凌晨,在刺伤熊某后,李某逃出小区,拦了一台的士坐到金洲大道,在车上给王某发了微信“完事了”,并且在金洲大道一个工地上换了衣服,把刀扔在绿化带。然后,乘车逃往外省。

不过,李某并不知道,王某已经因为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6日下午,王某纠集十余人,与他人发生斗殴,导致对方一人头部出血。8月7日,王某被警方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

在微信上回复李某的是王某的妻子刘某。“什么完事了?”刘某很奇怪,但是微信显示“C超”的人没有回复她。第二天早上,感到担心的刘某又用王某的手机给“C超”发微信询问,让对方打她的电话详细说。“C超说他是山东的,现在在山西,找王某玩的。我觉得发这样的微信有点不正常,就将他的微信拉黑了。”

去年8月24日19时许,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将李某抓获后关押在长治县看守所,同年8月26日押解回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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