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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盗墓第一人”:盗墓就像赶集会 一边摸金一边有人收购

2017-12-21 13:11: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我还给西安一个博物馆的老板卖过一次玉币。当时这些玉币是从杜陵的陪葬墓里挖出来的。后来卖给港澳的文物少了,北上广购买的人多了,虽然这些年国内外经济不景气,奢侈品等市场低迷,但是国内的暴发户多,文物市场受影响不是很大。”

而对于盗墓外围笼罩的神秘面纱,孟某建不以为意。“挖墓的一般都是七八个人,后来这些人又分开带着各自的人马。来来往往一波一波的。我们经常在一起算账,就说长安区吧,每天晚上盗墓的大概有百十人。因为挖古墓来钱很快,运气好就会一夜暴富。”

孟某建说:“你在一边盗墓,就有收购者在后面跟着收购。如果挖出的东西不好,雇主会给每个人几千元钱。如果挖出货了,每个人会领到几万块钱。但是,挖墓者大多互不信任,一有机会都会私藏几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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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文化关注度高

视频直播触及法律红线

近些年,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催生了考古热、鉴宝热等现象,同时与之相关的盗墓文化也甚嚣尘上,以盗墓为主题的小说、影视剧非常火爆。盗墓这种带有禁忌、历险、财富等元素的行为,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近段时间,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出现冠以“考古”之名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其中,有人在荒郊野地打洞刨坑挖出“古物件”,有人现场演示洛阳铲探土并详细介绍使用方法。

网上直播的“考古”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刑法明确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由此可见,盗墓者的下场就是锒铛入狱、倾家荡产。稍微熟悉盗墓文化的人都知道洛阳铲,这种盗墓工具具有成本低、准确率高等特点。然而,普通群众并不知道它的使用方法,网上直接演示洛阳铲探土并详细介绍使用方法是对盗墓方法的普及,显然具有教唆犯罪的嫌疑。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是网络主播通过劝说、利诱、怂恿等方式要求特定的粉丝去盗墓,那么该网络主播就可能是盗掘古墓罪的共犯。即便被教唆的粉丝没有去盗墓,网络主播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刑罚轻重较以上有所区别。

(综合华商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网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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