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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原人大代表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案开庭:当庭认罪请求轻判

2017-12-15 10:26: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同年3月19日,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徐加珍立案侦查。徐加珍否认敲诈勒索,并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徐加珍被批准逮捕。

直至2013年4月26日,林庆财承认串通竞买的事实,并称40万元是作为补偿支付的,但他认为徐加珍上门索要10万元是敲诈勒索。2013年5月6日,徐加珍承认串通竞买的事实,并于5月15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5月9日,公安机关解除对徐加珍取保候审。2015年5月19日,莆田市公安局对林庆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2016年11月25日,林庆财投案。

检方指认为,被告人林庆财明知其系自愿支付40万元而捏造敲诈勒索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致他人被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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