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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原人大代表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案开庭:当庭认罪请求轻判

2017-12-15 10:26: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2月14日,备受关注的福建莆田市原人大代表、红木商人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一案,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月14日,林庆财涉诬告陷害案在仙游法院开庭。澎湃新闻 王选辉 实习生 黄玉璐 图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2月,林庆财与另一红木商人徐加珍等人串通竞买,在此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林庆财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敲诈勒索,之后徐加珍被羁押58天。福建省委巡视组介入后,徐加珍案得到纠正,仙游警方撤案。同时,莆田市公安局对林庆财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

澎湃新闻报道后,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许可公安局依法对林庆财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随后林投案。

检方指控,被告人林庆财谎称徐加珍敲诈勒索,捏造敲诈勒索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致徐加珍被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庆财当庭承认罪行。其辩护律师称,林庆财对徐加珍的行为有“误会”,并称其有投案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被害人徐加珍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林庆财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应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天约17时30分,庭审结束,主审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串通竞买却告人敲诈

庭审当天,被取保候审的林庆财身着黑色西装进入法庭。

仙游县检察院起诉书中称,2013年2月26日晚,林庆财、徐加珍等四人在林庆财处商定,徐加珍与他人放弃竞买仙游县工艺产业园工业项目“XG挂-2013-5号”及“XG挂-2013-6号”地块,由林庆财等人分别以底价竞买两块地,事后支付徐加珍50万元作为补偿。

2013年2月27日上午,因他人先前报价行为,被告人林庆财只得加价一次10万元竞得6号地,并误认为加价是徐加珍导致的,便只转账40万元给徐加珍,二人因此产生纠纷。

2013年3月1日,徐加珍及妻子陈丽梅与林庆财在大家之家公司办公楼发生争执,互殴致伤,并致林庆财财物损毁。

起诉书显示,4天后,林庆财在递交给时任仙游县领导的控告材料中,谎称徐加珍夫妇敲诈勒索40万元,并在2013年3月12日仙游县公安局受理控告时称,徐加珍夫妇多次以混社会相威胁索要财物。林庆财因不想惹麻烦汇款40万元后,徐家夫妇又索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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