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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见房价上涨反悔转卖他人 被判赔原买家137万

2017-12-14 07:50: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从一审对方坚持只需要赔偿10万元,而且他对转卖房的行为很自然,我就是要赚这个钱,我赔你10万元就行了。”原告辩护律师赵丹向记者透露,在二审过程中他已经接受了这种赔偿,心态也发生了变化,并且积极履行这个调解协议,说明通过这个案件他也得到了教训。

据了解,为了遏制业主在二手房买卖中违约现象,今年9月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中明确了违约方、过错方应予差价赔偿,其中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被解除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或者转售利益等可得利益损失。

赵丹律师提醒买家,在拟定房屋购买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如果卖家交易中拒绝出售,可以要求卖家补偿房屋升值带来的损失,以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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