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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补办结婚证发现自己被"重婚":已与一台湾人登记

2017-12-13 15:56: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女子和老公吵架撕毁结婚证 补办发现自己“重婚”

和老公吵架撕毁结婚证补办竟发现自己“重婚”

女子被冒名“结婚”状告海口民政局获法院支持

本报讯王某清和丈夫吵架,激烈时撕毁了结婚证,火气消了到海口市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意外发现,早在和丈夫结婚一年前,自己竟“被结婚”了。

2002年1月,王某清(保亭人)与何某在四川南江登记结婚。今年10月,王某清和老公发生争吵时把结婚证撕毁,后来到南江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她惊奇地发现,有人在2001年5月盗用其身份信息,与一名台湾人陈某在海口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从法律层面来看,王某清已是重婚。为此,王某清找到海口市民政局,要求撤销该结婚证,却遭到拒绝。于是,王某清诉至秀英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结婚证。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王某清为原告本人,因其在四川登记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所以户口簿上仍显示是未婚;而被告提供的涉外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王某清”不是原告本人,应认定为系他人冒用原告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告在为“王某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未能核实发现其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其作出的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纠正。

昨日下午3时许,秀英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当庭判决海口市民政局撤销2001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记者吴兴通讯员林小映

原标题:女子和老公吵架撕毁结婚证补办发现自己“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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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冒用他人身份与对方丈夫共同生活被判重婚

今年春节后,(江苏省)宝应警方接到线索称,重庆籍女子阿花在宝应冒用当地居民阿锦的身份申领身份证,且以阿锦的身份在宝应生活。民警一查却发现,阿花不仅冒用阿锦身份,还和阿锦的丈夫老宋共同生活。近日,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花、老宋同堂受审。

外地女冒用他人身份

并与假冒对象的丈夫同居

今年春节过后,重庆一名男子向当地警方举报,称妻子阿花离家多年未归,经多方调查、寻找,发现阿花冒用他人身份,在宝应领取身份证并在当地生活。

接到举报后,重庆警方随即将该线索移交宝应警方。宝应警方调查发现,阿花冒用的是阿锦的身份。阿锦是宝应本地人,已婚,丈夫名叫老宋,两人1997年登记结婚,但婚后第二年,阿锦离家到外地打工,此后几乎再没回过宝应。在调查中民警意外发现,阿花不仅冒用阿锦的身份信息,还以夫妻名义和阿锦的丈夫共同生活。

民警怀疑阿花、老宋涉嫌重婚,依法对此立案侦查,但当时两人已到浙江打工。2月16日,民警查明两人在浙江的暂住地后,赶至浙江将两人传唤调查。归案后,两人对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两人都遇婚姻不幸

相识后有好感共同生活

经查,阿花今年54岁,重庆人,在老家有丈夫和一对儿女。在共同生活期间,丈夫脾气暴躁,稍有不如意,就对她打骂。阿花曾提出离婚,但丈夫不同意。2003年5月,阿花忍无可忍,跑到宝应投奔亲戚,认识宝应男子老宋。

老宋比阿花大3岁,是个农民。和阿花一样,老宋也已婚,且有一子,但婚姻不幸福——1998年,妻子阿锦离家出走,老宋独自带着儿子在宝应生活。相识后,阿花感觉老宋为人老实,又勤劳可靠;而老宋对阿花也比较满意,且对她的遭遇很同情。两人很快走到一起。

由于两人都没离婚,无法登记结婚。2003年,两人和老宋家人简单吃了顿饭,就算办了婚宴。此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补贴家用,阿花在宝应打工。几年前,阿花的身份证到期,因没有和老宋登记结婚,户口一直未迁到宝应,又不愿回家补办身份证,一时成了“黑户”,无法继续务工。

这时,老宋的母亲(已去世)想到儿媳阿锦的户口本。随后,她带着阿花使用阿锦的身份信息,申领了新身份证。此后,阿花就持阿锦的身份证继续在宝应等地生活、打工。

两人均犯重婚罪获缓刑

女方冒用他人身份被罚款

近日,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花和老宋出庭受审,两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花和老宋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综合考虑两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后,法院决定给予两人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此外,阿花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500元。据了解,案发后,阿花与老宋已分居生活,目前,两人正准备各自的离婚事宜。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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