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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被北京三中院列为“老赖” 高消费受到限制

2017-12-13 08:12:3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贾跃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其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未履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未履行内容包括: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向平安证券支付利息414万余元;向平安证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6月27日为909万余元;向平安证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142万余元,律师费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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