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亲属的不正当诱惑也要谨慎
■以案释法
承办检察官庭后表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对于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从小沾染了撒谎骗人、好逸恶劳的恶习,编造种种借口,骗取被害人信任,将钱财据为己有供自己挥霍,且在年满十六周岁后仍然实施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面对他人包括熟人、亲属种种非正常的利益诱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分析辨别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防止“馅饼”变“陷阱”。
□ 本报记者 徐 鹏
本报通讯员 许胜君
原标题:男子不满遭到窥视 杀害陌生人藏尸两年半据江淮晨报报道,昨日上午,31岁涡阳青年小亮(化名)站在了合肥市中院的被告席上,一起发生在4年前的命案浮出水面。由于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