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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多次行贿:一年狂销7.5亿 成本仅1.4元(3)

莎普爱思多次行贿:一年狂销7.5亿 成本仅1.4元(3)
2017-12-08 09:04:33 央视网

比进口眼药贵4倍

记者调查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进入北京医院、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等大型医院的药品目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眼科华文副主任医师表示,医院没有进过此类药品,即便是目前医院正在使用的眼药水,对于白内障也只是起安慰剂作用。

目前北京医院眼科使用的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眼药水是日本进口药——吡诺克辛滴眼液,每瓶5毫升,单支售价10.9元,而具有同等疗效的莎普爱思价格是它的4倍:5毫升43.5元。

据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量为2800万支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为4076.73万元,即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

早已是“黑名单”上的常客

2011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该省当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中,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被曝光350次。

2014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通过证监会上市审核之际,《经济参考报》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

而公开资料显示,2011-2017年期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共发布了352条“莎普爱思滴眼液”药品广告。

食药监局: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针对相关质疑,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5日回应称:未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抽检不合格和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至浙江省的相关违法广告通告。

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相关行业协会专家表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无论从广告到疗效,相关部门都应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制度,为百姓健康和市场规范保驾护航。

莎普爱思:立即评估,8日起连续停牌

12月7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公司6日晚间已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公司申请自12月8日起连续停牌。

停牌期间,莎普爱思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再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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