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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女童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 法院撤销生父母监护权(6)

两岁女童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 法院撤销生父母监护权(6)
2017-12-07 14:10:59 中国网

孩子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领养家庭,也有了最好的归宿,基于对这个领养家庭的了解,我相信丹丹未来会有更好的生活。

提醒

丹丹信息将严格保密生父母不得骚扰孩子

丹丹还只有两岁,现在亲生父母虽然不愿意抚养她,也被撤销了监护权,但她长大后,她和领养家庭是否会受到亲生父母的骚扰?

旌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负责人杨莉说,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关系的建立,不仅使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的消除。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稳定收养关系,有利于养子女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建立起和睦和亲密的家庭关系,也使各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也就是说,生父母从此和丹丹之间没有了任何关系,不存在抚养与赡养等问题。”

而旌阳区民政局自介入此事以来,就对丹丹的去向信息进行了严格保密,王某和刘某也一直没有与丹丹再见过面,民政局还将不定期回访丹丹的领养家庭,了解丹丹的成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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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光照亮了弃婴成长路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平说,这个案子不论是判例本身还是后续的处理,都可以作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样本和范本,是我们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可以说是法治之光照亮了被遗弃女孩丹丹的成长路和未来。这样的裁判,有利于保护丹丹的合法权益。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唐金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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