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得到了法律的惩处,可小娟的家人认为小娟所在公司存在安全上的疏忽,将教育公司起诉至法院。
家人诉称,当天小娟害怕假装表示愿意继续交往,返回办公场所,并将石某关在教育公司大门外。教育公司大门安装了指纹锁,实行门禁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指纹识别才能打开大门,进入公司办公场所,非公司内部人员无法进入。小娟返回办公室后,给家人打电话告知被持刀威胁的情况。“家人得知讯息并在知悉石某在公司大门外后,叫小娟一方面辞职,说明真相,让公司把她安全送回住处,并安排人员买车票送其回家,确保人身安全,另一方面让她立即报警,寻求警察保护。”小娟家人称,随后小娟将石某持刀威胁的情况告诉了教育公司的经理,但是经理让小娟不要害怕,“经理打开公司大门,出去与石某谈话,随后,石某提出要见小娟,经理就返回办公场所准备让小娟处理,但没有关闭公司大门,石某随即进入办公场所。”
小娟家人认为,虽然小娟是被石某所害,凶手也被执行死刑,但教育公司一系列行为也是导致小娟被害的原因。他们将教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