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特征:
该组织先后实施作案24起(定案起诉数),其中故意伤害4起、抢劫3起、寻衅滋事9起、非法拘禁5起、敲诈勒索1起、非法占地1起、违法事件1起,涉及受害群众40余人。
在实施作案中,朱群羊及其组织成员肆意诉诸暴力,打伤群众多人,其中重伤2人、轻伤17人、轻微伤1人,这些案件充分表现了该组织的暴力特征。
>>社会危害:
多年来,在朱群羊组织领导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在周至、户县(现为鄠邑区)、长安、宝鸡、咸阳、杨凌一带恶名远扬,长期作案。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其势力范围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