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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载朋友兜风 车撞树上致朋友当场死亡

2017-11-28 16:16:2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洪雪)酒后带着朋友开车去兜风,没想到撞到了路树上,结果不仅造成朋友当场死亡,自己也是肝、脾破裂,重伤二级。

11月28日下午,李强站在通州法院被告人席上,检方指控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法庭上,李强表示认罪。法官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李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男子酒后驾车载朋友兜风 车撞树上致朋友当场死亡

摄/记者洪雪

下午2点半,己经取保候审的李强走进通州法院第十一法庭。

今年31岁的李强是黑龙江省人,初中肄业后在家务农,2005年到北京打工。他和死者李某华是非常好的朋友。

检方指控,2017年3月18日0时许,李强酒后驾驶“荣威”牌小型汽车搭载54岁的李某华行驶至通州区台湖镇次渠大街百尚路口,欲由北向东左转时,撞到道路南侧树木致车辆受损仰翻,造成李某华当场死亡、李强受伤昏迷。经鉴定,李某华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李强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经认定,李强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7年10月11日,李强接民警电话主动到案。案发后,李强赔偿李某华家属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李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李强供述,当天俩人在李某华的暂住地吃饭,席间俩人分别喝了半斤46度的二锅头和一瓶啤酒,然后李强开车带着李某华出去兜风。“当时我开车,李某华坐在副座上,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因为我喝了酒,头脑发蒙,神志有点模糊,在转弯的时候连路口都没看到,就直接撞在了路南侧的树上了,之后我就晕过去了,醒来时就在医院了”。李强表示,事发路段没有路灯,事故造成李强肝、脾破裂,右脚、右手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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