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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交13.5万买大棚4个月后还未动工 村委会赔钱

2017-11-27 14:20:3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老太交13.5万买大棚4个月后还未动工告村委会要求退钱)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听说农业大棚既能住人又能种菜,崔老太花了13.5万元购买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尹家河村的一处农业大棚。但到了交工时,崔老太看到的却是一片空地,同时交出去的钱也拿不回来了。为此,崔老太将大棚的建设者——通州区西集镇尹家河村村民委员会告上法院,要求退钱并支付违约金共计13.9万余元。

11月27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尹家河村委会退钱。据悉,跟崔老太有类似遭遇的人仍在等待退钱,并未到法院起诉。律师表示,受骗者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超过时效,权益有可能受损。

六旬老太花13.5万买农业大棚被骗

63岁的崔老太是黑龙江人,女儿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买了房子。为了离女儿近一些,崔老太和老伴将老家的房子卖了。2016年年底的一天,在买菜的路上,有人塞给崔老太一个小广告,上面宣传的是一处农业大棚,位置在通州区西集镇尹家河村,费用为13.5万元,租赁期为30年。

“我们也不想花很多钱卖楼房,只要在北京有一个住处,而且这里还能种点蔬菜,跟在老家没什么差别。”崔老太告诉记者,她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买一处农业大棚。但是没想到交了钱后却没有拿到房子,多次协商未果后,崔老太选择了上法院。

崔老太告诉记者,2017年1月8日,她(乙方)与尹家河村委会(甲方)签订了《清雅别苑生态农场承包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交工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交工标准为农业大棚主体结构完成,大棚配房顶部彩钢安装完成,外墙粉刷涂料,水电接入每家及正常使用,园区道路铺装完成,场地平整等。

据悉,当地政府认为甲方大棚未经审批,已将所有地上物全部拆除,甲方已无交付的可能。崔老太要求判令解除双方2017年1月8日签订的合同,判令尹家河村村委会退还自己13.5万元;村委会支付违约金4050元,本案的诉讼费由村委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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