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于欢案中的吴学占等人涉黑案已起诉至法院,法院已通知律师于12月中旬召开庭前会议。11月27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王文广律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上述消息。
代理律师透露,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由此,吴学占等15人共被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8个罪名,其中,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于欢相关。
法院告知:于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曾通报,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上述消息显示,山东警方督办吴学占等人违法犯罪案在于欢案案发一个月之后。2017年3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曾告诉澎湃新闻,于欢案中讨债者(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吴学占、带队讨债的赵荣荣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殷清利律师介绍,吴学占等涉黑案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后,8月8日上午11时,代理律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吴学占等涉黑案起诉书,当天下午,他们受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委托,就吴学占等涉黑案向东昌府区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并提出相关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其所违法占有的名仕花园房屋一处;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13日早六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发布消息: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哈尔滨市委批准,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对中共南岗区委原书记王春生立案审查。
一女子被男子殴打后,在对方暴力胁迫下,先后与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最终,急于逃脱的女子从4楼跳下,导致身体多处受伤鲜血直流。法院判两名男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