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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政府:肺结核患病学生治疗费全纳入报销范围

2017-11-25 20:36: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8月,桃江县第四中学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后,为解决患病学生后顾之忧,桃江县政府决定,所有肺结核患病学生的门诊治疗费用凭医院正规发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住院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予以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的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11月24日,记者从桃江县医疗保险管理所了解到,自疫情发生起至10月底,共报销医疗费用22.42万元,其中县医保所报销8.99万元,县财政支付13.43元。11月份以后,到省胸科医院、县疾控中心等定点医院治疗的费用,由“三包一”责任乡镇和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再按医保政策报销,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另外,对服药治疗6个月、9个月的肺结核患病学生,桃江县政府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救助资金;对今年复学学生免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在校就餐的在治学生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并免除今年因病休学、明年继续在校学习的患病学生学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患病学生另行救济救助。据悉,截至11月24日,已发放服药治疗学生救助资金15万多元、在治学生生活补助2万多元,县民政部门已为患病的57户困难家庭每户慰问1000元共计5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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