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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爬电线杆遭电击身亡 亲属向供电公司索赔41万被驳回

2017-11-21 14:11: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法院报11月21日消息, 江苏省南通市一男子攀爬电线杆被电击身亡,其父母起诉要求供电公司赔偿41万余元。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定供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6年8月14日7时许,案外人蔡某至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海洪村4组某拆迁地块时,发现10KV观河线184012号电线杆旁化粪池中有一男子,两脚露在池外,已死亡。蔡某随即报警,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观音山派出所出警。经现场勘验检查,死者为孙某,其死亡时一只脚上穿红色鞋,另一只脚上没有鞋,在化粪池旁孙某电瓶车坐垫下发现有扳手、老虎钳等物,电线杆北侧1.5米处黄豆田中发现南北两根角铁,南边一根为短角铁,北边一根为长角铁。8月15日复勘,发现电线杆上端高压线处一根角铁上挂有一只红色鞋,在化粪池南侧泥地里发现螺丝钉4只,在电线杆北侧泥地里发现螺丝钉1只。8月26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物证鉴定室出具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认定孙某符合遭电击致死。

孙某的父母认为,涉案电线杆上没有悬挂警示标志,供电公司应该担责五成。多次索赔无果,孙某的父母遂将供电公司告上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41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后,观音山派出所多次向孙某的亲朋好友调查相关案情。其中,2016年8月19日,石某反映他和孙某平时一起玩得比较多,最近一个月孙某没什么工作,晚上经常和一个叫“老图”的人一起上网,其还陈述孙某曾说他平时的开销,是到附近拆迁工地偷拿人家的铁这样的东西去卖钱。

关键词:江苏电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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