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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国歌拒起立被捕 菲律宾规定国歌要“用热情唱”

2017-11-21 10:25:2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奏国歌拒起立被捕 面临400美元罚款和一年监禁

原标题:奏国歌拒起立还大嚼爆米花 菲律宾一男子被捕

菲律宾一家电影院在影片播映前奏国歌,一名男子拒绝起立、拒唱国歌,还大嚼爆米花,结果被捕,可能面临最高400美元的罚款和一年监禁。

菲律宾GMA电视台19日报道,现年20岁的拜莱·冈萨雷斯在菲北部邦板牙省一家电影院观影,电影放映前,首先播放了菲律宾国歌。冈萨雷斯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起立唱国歌。这一幕恰好被回国的菲驻伊拉克临时代办埃尔梅尔·卡托目睹。

这名菲律宾外交官说,他当即要求冈萨雷斯起立唱国歌,但冈萨雷斯没有理会他。卡托再次提出要求,冈萨雷斯依旧置若罔闻,反而大嚼爆米花。

卡托说,他当时感到十分愤怒,连自己身边的外国朋友都在国歌奏响时起立,但这个年轻人竟会对国歌如此不敬,他感到“血液已经沸腾,自己完全没有心情欣赏接下来的电影,感觉必须做些什么”。放映结束后,卡托向警方检举冈萨雷斯的行为。

冈萨雷斯随后被警方逮捕,面临违反菲律宾《国旗与国徽法》的指控。如果法院判决有罪,可能罚款5000至2万比索(约合100至400美元),以及最高一年的监禁。

奏国歌拒起立被捕 面临400美元罚款和一年监禁

1998年通过的菲律宾《国旗与国徽法》规定:“在公众集会等场合演奏国歌时,出席的群众必须以饱含热情的方式高唱国歌。同时出于尊重,所有人必须站立面向国旗,如无国旗则要面向乐队或指挥。国歌奏响后,所有人必须将右手放置于左胸前致敬,直至国歌的最后一个音符。”

今年6月,菲律宾众议院通过惩罚措施更严厉的新版《国旗与国徽法》法案,规定任何对于国旗国徽不敬的违法行为,罚金将提高至5万至10万比索(约1000至2000美元),并处最高一年的监禁。目前这一法案正在等待参议院审议。

菲律宾众议院近日三读通过一项法案,内容除提供有关菲律宾国歌《亲爱的土地》的节拍和节奏等统一标准外,还强制规定民众以后唱国歌都要“用热情唱”,否则将会被罚款。

新加坡《海峡时报》28日报道称,该法案规定,“在公众集会上跟唱国歌是强制性的,并且必须带着热情演唱。”在菲律宾现行国旗法中,并没有使用“强制”这个词。此外,在播放或演奏国歌时,所有人都必须立正站在国旗前以表尊重,公民在向国旗敬礼时,右手手掌须放在左胸前。该法律还严格规定了公共场所演奏国歌的节拍——必须在每分钟100至120拍的速度。

根据该法案,菲民众一旦出现藐视、诋毁或嘲笑等对国歌不敬的行为,将被处以5万至10万比索(约合7200至14400元人民币)罚款,同时将受到警告,违法者的名字还会被刊登在报纸上。目前,该法案已被送到菲参议院审理。参与起草该法案的众议员罗德里格兹表示,电影院等场所经常发生不尊重国歌的情况,观众听到国歌也不起立。他认为:“国歌体现和表达了人民的理想、抱负、决心、民族主义以及爱国主义,也展现了人民的情操和精神。”

奏国歌拒起立被捕 面临400美元罚款和一年监禁

据了解,菲律宾人对该法案反应不一。有民众认为,“热情”这个词“非常主观”“从未见过任何总统曾热情昂扬地唱歌”“爱国主义不能被强迫,必须要发掘和觉醒”。但也有人认为,此举“对急需灌输爱国主义的菲律宾人是一个进步”。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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