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订餐平台发现伪造证件后报警
2017年1月,该外卖订餐平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平台上有多张伪造的虚假证件,经过内部调查后发现,20余家餐饮企业近50张证件照片有明显被人伪造的痕迹,遂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陈天任职期间将多家不符合规定、证照不齐备的餐饮企业信息,通过互联网发给由犯罪嫌疑人冯慧开的淘宝网店。后由冯慧通过PS软件为20余家不符合规定的餐饮企业伪造、变造餐饮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共计40余张,实际造成被害公司向上述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人民币3万元。
冯慧到案后称,淘宝店于2016年6月才开始从事PS业务,范围包括印名片、抠图、相片美化。
2016年8、9月间,陈天通过阿里旺旺让冯慧帮忙伪造证据,并向冯慧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样本照片以及预备上线的餐饮店铺信息,让他将样本里的商户名称,用PS修改成陈天所提供的店铺名字。
“帮他P的证件都是成套的,一套25元……我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我伪造营业执照,当时也不清楚我伪造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机关证件,只想着赚钱,没想过是否违法。”冯慧告诉检察官。
两名嫌犯分别获刑三年多
据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透露,陈天在到案之后提供了46张店铺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在对这些材料进行一一调查取证后发现,其中共有43张涉嫌伪造,包括2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20张营业执照。
“我知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是违法犯罪,但不知道伪造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机关证件。”接受讯问时,陈天流露出后悔的神情。
该案经普陀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天、冯慧共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普陀区检察院的指控成立。冯慧实施的伪造证件行为,与陈天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基本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2017年11月15日,普陀区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天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冯慧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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