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男子聚餐醉酒死亡 陪同就医同事被判均摊7.5万损失

2017-11-15 21:06:0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男子聚餐醉酒死亡11名陪同就医同事被判均摊损失7.5万余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李夏)为迎新年,某酒店同事相约聚餐,李某却因醉酒昏迷被同事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李某家人将参与聚餐的19位同事及诊疗的朝阳医院一并诉至法院。

11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这19位同事未尽对李某的提醒义务,且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11位陪同李某就医同事曾拒绝为其洗胃,因此对李某死亡负有较轻微责任,判决11人平均承担各项损失共75322元。

男子聚餐醉酒死亡 陪同就医同事被判均摊7.5万损失
图为宣判现场。摄/北京市朝阳法院 秦文柏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李某是北京一家酒店的副厨师长。2015年12月31日那晚,李某与厨师长柴某以及其他18位同事聚餐时因醉酒昏迷,后被同事送往朝阳医院救治。

据李某病历记载:“2:25,患者饮白酒后多次呕吐半小时,伴昏睡(具体不详),无吐血,陪同人员诉呕吐为胃内容物及胃液,否认服用其他药物。”处置意见为:“拒绝洗胃检查,要求输液。”

次日11时,朝阳医院发出“病危(重)通知书”。1月17日15:07李某因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家人认为,一同聚餐的19位同事未尽到提醒注意安全义务,延误了李某最佳抢救时间,后又拒绝为李某洗胃检查,对其死亡存在过错。故要求19名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36万余元。

柴某辩称,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自己曾拒绝聚餐时喝白酒。“当天我们吃饭时已经晚上12点多了,并未携带大量白酒,仅有的白酒也是李某亲自安排一个同事带去的。”厨师长柴某说。

柴某等人还称,聚餐期间没有劝酒行为。发现李某、徐某醉酒后,就将二人送到了朝阳医院,并否认曾拒绝洗胃,还垫付了当天的医疗费用1万余元,且部门曾捐款1.6万元对李某家属表示慰问。故认为,其已尽到救治义务,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缺乏应有的安全注意,未自我控制导致饮酒过量,应承担全部责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