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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镶9颗金牙均不含金 医院被判赔偿4万余元

2017-11-08 14:16:2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审理中,老谭确认其为主张的9颗义齿实际支付的费用为14080元,并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民营医院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4万元,其余的诉讼请求不再主张。

普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老谭在民营医院处就诊,双方成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民营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理应如实告知老谭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现民营医院告知老谭为其安装的义齿为“金钯烤瓷牙”,实际在该义齿中却不含有金的成分,显然存在欺诈行为。老谭据此要求医院支付惩罚性赔偿,于法有据,具体金额应当以老谭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基准进行计算。民营医院认为老谭应向义齿的提供者上远公司主张赔偿,无法律依据。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民营医院应予赔偿老谭42240元。

(责任编辑:韩佟 CL1368)
关键词:金牙不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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