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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拐卖9男童受审:希望法院判我死刑 立即执行

2017-11-04 07:5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我们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做出这种事来?”11月2日庭审时,坐在旁听席的李树全站起来质问。坐在被告人席的张维平没有应答。

案件资料显示,作案前张维平踩好点后,常以租客身份到目标家庭的附近租住,并设法与孩子家人套近乎,此后伺机下手。案发后,许多受害人家属悔恨不该掉以轻心。

11月2日中午休庭,张维平被法警带出法庭时,从四川赶来的杨巧朝他怒吼:“你还有没有人性?”

杨巧是一名被拐孩子的伯父。2005年,他的弟弟杨江带着妻子、儿子在广州黄埔区一个小镇租住。当年12月,杨江2岁的儿子被张维平拐走。此后几年,杨江到各地寻子。

杨巧告诉澎湃新闻,到了2008年,寻子无果的弟弟杨江一度精神崩溃。当年10月,杨江乘火车到达广东英德段时,趁同行的家人不备,他从火车厕所内的窗户跳下身亡。

庭审时,主诉此案的一名女性公诉人宣读杨江自杀的相关证人证言,一度哽咽失声。

张维平则低着头,闭着眼,几乎一动不动。临近庭审结束时,他抬头发言。“希望法院从重判决,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他没有停顿地说,“也算对被害人家属有个交待。”

张维平此言一出,当场众人一怔。一名法官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悔罪的?”

“就今天。”他答道。

牵涉多起拐卖儿童案的嫌疑人“梅姨”模拟画像。 图片来源 广州增城警方

牵涉多起拐卖儿童案的嫌疑人“梅姨”模拟画像。 图片来源 广州增城警方

被拐孩子大多卖往紫金县,神秘“梅姨”仍未现身

在此次受审之前,张维平判过三次刑。除了2007年因盗窃被判刑10个月外,在1999年和2010年,他因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法院判刑6年、7年。2015年8月他刑满释放,次年3月再次涉嫌拐卖儿童被警方抓获。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张祥查阅相关案卷后介绍,张维平此前因拐卖儿童判刑,两次共拐卖儿童2人。加上此次被指控拐卖9人,他至少牵涉拐卖儿童案11起11人。

“其实还有2名儿童,是他自己供认拐卖的,但因为证据不足,这次没有起诉。”张祥介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或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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