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湘潭11月3日电(通讯员 李汝蛟)曾有多次故意犯罪前科,为图来钱快,竟又将赚钱目标瞄准了急需用钱的在校大学生。近日,湖南省岳塘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鲁某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害人成某系湘潭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因生活费不够花找同学借钱,后经同学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鲁某。由于鲁某提出的利息过高,成某遂没有向其借钱。
随后,鲁某设局将成某骗至酒店消费,并拿烟做赌注,开玩笑称一万块钱一根,故意诱使成某打牌。当晚,成某欠下6根烟。第二天鲁某便以要成某帮忙买单为由,以成某的名义在“优分期”上申请了4600元贷款。
今年三月,鲁某将成某骗至衡阳,采取言语恐吓、限制自由等方式逼迫成某拍视频、打欠条,并通过网贷平台借款一万余元承担“六根烟”的债务。后鲁某又将成某带至长沙,以成某的名义向借贷公司负责人王某借款2万元。至此,鲁某才停止了逼迫成某借贷的行为。为归还借贷公司负责人王某的借款,成某不得已又从多个网贷平台贷款2万余元,前后累计被迫背上三万余元的网贷债务。
检察官说法:《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