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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被害案二审 凶手曾放言:你们都在我剧本里

2017-11-01 15:10:4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中传女被害案二审 凶手曾放言:你们都在我剧本里

原标题: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10月31日上午九点,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周云露父亲提供的裁定书显示,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李斯达因工作、生活不顺,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后,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3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划伤周云露的颈部。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周云露父亲提供的裁定书显示,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李斯达因工作、生活不顺,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后,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3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划伤周云露的颈部。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从江苏宜兴老家赶来旁听了宣判的过程,被告人李斯达的亲属和律师都没有出现。据周云露的父亲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回忆,今天法官只是宣读了裁定书,没有问话。被告人李斯达一直站着没有反应。

10月29日,周云露的父亲接到法院通知,30日晚乘火车到达北京,今天上午九点,法官宣读了裁定。对于这个结果,周云露的父亲表示是意料之中的。“法律是公平的,做了坏事总要遭报应的。”

对于以后的生活,周云露的父亲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这个事情已经两年半了,要面对事实,总要慢慢遗忘,该忘掉的要忘掉,过好自己的生活,活着的人要活下去。”

10月31日下午一点,周云露的父亲已经乘高铁回到宜兴老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亲戚朋友。

2015年8月10日晚,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该校的另一名已毕业男生、2010级音响导演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同时失踪,两人手机均关机,无法联系。

8月11日凌晨,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杀害。

2016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认定李斯达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斯达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且犯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驳回其辩护人提出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法院一审还判处李斯达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类费用5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高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此前报道:杀害中传女生 凶手一审获死刑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周遇害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当天表示上诉。小周的父亲称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但对李某庭审上的态度表示失望。据了解,上次开庭后,李某父亲曾向周家表示愿意卖房赔偿,但被周家拒绝。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周遇害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当天表示上诉。小周的父亲称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但对李某庭审上的态度表示失望。据了解,上次开庭后,李某父亲曾向周家表示愿意卖房赔偿,但被周家拒绝。

凶手受审称

  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

去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小周与朋友失联。两天后,8月11日,李某在内蒙古饭店被警方抓获,他当场承认自己已经将小周杀害,尸体就藏在他租住的出租屋内。

今年11月18日,本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李某父亲作为辩护人之一参加了庭审,他称儿子平日善良、守法、爱护小动物,是心中的恶魔驱使儿子作出杀人的行为,他对于没有教育好儿子感到很愧疚。

庭审中,李某的情绪始终十分平静,并称“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这样的态度激怒了小周的父亲,在休庭后,小周父亲向媒体表示李某的悔罪态度不真诚,希望法院判处李某死刑。

法院认定人身危险性极大

  一审判凶手死刑

今天上午,李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公开宣判。李某的父亲并没有来到宣判现场,小周的父亲和代理律师以及小周的部分同学来到法庭旁听了宣判过程。

10点整,李某被带入法庭。宣判全程,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但却一直在扫视着法庭。

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为寻求刺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辩护律师所提的李某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警方在抓获李某前,已经将其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其被抓获的地点也不是案发现场,故不构成自首。

法院认为,李某寻找被害对象时具有随机性,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实施杀人,对无辜者伺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且无法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虽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故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应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

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上诉。

死者父亲对判决满意

  表示不原谅凶手

对今天的判决结果,小周父亲表示非常满意,但对于李某庭上的态度,他表示十分失望。并且李某的父亲、代理律师都没有来到法庭,在周爸爸看来,这是缺少诚意的表现。

中传女被害案二审 凶手曾放言:你们都在我剧本里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

在上次开庭后,李某的父亲在事发一年半后首次联系了小周父母,并亲自前往宜兴,表示愿意卖掉老家的房子尽力补偿周家,希望能够取得他们的谅解,但小周的父亲明确表示了拒绝。

小周的父亲说,同样作为父亲,他理解李某父亲的心情,“说良心话,我也同情李某的父母”。他表示,李某并非真的感到后悔,也从未向社会道歉、向受害人家属道歉,“现在,我不可能原谅他”。

但今天在法庭上再次看到李某,小周的父亲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恨肯定有的,但他在我看来已经是个死人了”。

  此前报道: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

法制晚报讯 (记者 唐宁张丽 张群琛 实习生 汪璟璟) 今天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北京市三分检以李斯达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讼。周云露的父母一同到庭,向李斯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他们表示想看到李斯达真正的忏悔,希望法院能判处凶手死刑。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周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中。周父停了生意一直待在家中,周母用大量的工作“麻痹”自己。为了完成女儿的心愿,他们陆续为安徽一个学区捐款50万元,用自己的善举传递女儿的善意。

记者回访案发地朝阳区某公寓看到,李斯达租住的房子已被重新装修,换了新的租户,周围的邻居也都已经搬走。

今天上午8时40分,紧邻北五环的三中院门口传来一阵警笛声,三辆警车开过来,从三中院的正门驶入,停在主楼的一侧。据了解,其中一辆警车上押解着被告人李斯达。

法晚记者看到,三中院门口的一辆金色小轿车内,周云露的父亲戴着墨镜,身穿黑色大衣正低头看着手机,神情十分严肃。面对记者采访,周父缓缓放下车窗,他提到自己是前天晚上和妻子从江苏老家到达北京的。按照法院的通知,他们今天早上8点就到三中院门口等候。

“出了这种事,相信大家也理解我们作为被害人家属的心情。只希望(法院)今天就宣判,我就要求判(李斯达)死刑。”与五环路上的嘈杂声相比,周父的声音非常低沉。他表示会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没有提及具体数额以及索赔内容。

此前有传闻称,李斯达的父母向周家表示,最多只赔偿4万元。记者就此向周父求证,他表示至今没接到过李斯达家属的电话,“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更没有提过赔偿的事。周父说,他们除了在媒体上见过李斯达的照片和视频,从未亲眼见过本人,他们希望能在法庭上看到李斯达真正的忏悔。

上午8时55分,周云露父母下车径直通过安检口进入法院。过了不久,李斯达的父亲戴着口罩、身穿米黄色棉服出现在法院门口,面对媒体的镜头和提问,李父一直沉默不语,他低头快步走进法院,没有说一句话。

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该案不公开审理。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记者回访 涉案出租房重新装修 新租户知道案情不介意

位于广渠路西侧的阳光家园公寓是周云露遇害之处,昨天法晚记者回访时,看到案发的出租房门口已挂上了厚厚的棉布门帘。敲开房门,里面租住的是一名宋姓年轻女子,刚搬进来两个月。

小宋坦言知道周云露遇害一案,也听说了案发地点就是她租住的这间房子。“跟我没啥关系,我不害怕。”小宋说,这间房是朋友转租给她的,朋友明确告诉她这里出过命案,但小宋并不介意。她提到,这间出租房的行情没受影响,租金还有所上涨。“现在是2500元一个月,比之前贵了800元。”

记者注意到,与一年前相比,这间屋子已被物业重新装修。地砖、橱柜都是新的,墙面经过重新粉刷,天花板也做了吊顶。此外,去年住在同一层的邻居都已搬走,如今换了一批新的租户。记者走访了其中几户,多数人不知道这里发生过凶案。

去年探访时,同楼的住户告诉记者,租住在此的李斯达很少与邻居接触,而且经常半夜放音乐扰民。有时忍无可忍的邻居到李斯达门口关闭电闸,他都不会出门查看。物业向记者证实,李斯达是去年5月租的房子,没有拖欠过房租,但工作人员很少见过他。事发后,物业就重新装修了李斯达住过的房子。

  案情回顾

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艺术学部硕士研究生周云露被已经毕业一年的校友李斯达诱骗至百子湾附近一出租屋内,李斯达谎称介绍其拍戏,强奸未遂后将其残忍杀害。不久,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李斯达抓获归案,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讯问中,李斯达交代就是想找个无辜的人当作发泄的点,“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者”。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犯罪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家人讲述 周父停掉生意待家中 周母忙工作自我麻痹

女儿遇害一年来,周云露的家人依然无法从悲痛中走出。周父停掉生意在家休整至今,周母更是以不停工作的方式“麻痹”自己。周云露的弟弟经常想起姐姐,外公外婆也常常念叨这个乖巧懂事的外孙女。

周母告诉法晚记者,她最怕节假日或学校放假的日子。因为看到别家的孩子放假回家,她便会触景生情。“这时候我不得不去面对露露已经离开的事实,平时我老是有错觉,以为露露还在读书。”说起女儿,周母不禁潸然泪下,“我本来是个坚强的人,但现在一到晚上,就会特别想露露。”

为了逃避女儿离开的事实,周母加大了自己的工作量,有时白天和晚上都在工作,不想让自己停下来。“忙起来就不用去想那么多,但到了晚上还是会痛苦。”周母哽咽着说。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在周母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发表长文怀念女儿。作为摄影师的她说,女儿就像是她的作品。“从小就是我给露露拍照,现在手机、电脑里全留着呢,露露从小到大的照片都在。”说着她打开手机相册给记者看,几乎每张照片中,周云露都在灿烂地笑着。看到最后一张照片时,周母滑动屏幕的手指停住了,“这是她本科毕业时拍的,是我们最后一张合影。”

除了周母,其他家人这一年过得也很艰难。周父整个人变得沉闷了,停掉了之前的生意,一直待在家里。云露的外公外婆时刻想着外孙女,做饭时也会念叨她爱吃的菜,天冷了会说“露露该穿厚衣服了”。云露11岁的弟弟在放学的时候会想,要是来接他的是姐姐就好了。“露露一直是弟弟的榜样,儿子现在还会想着向姐姐学习,已经懂事很多。”周母说。

实现女儿生前愿望 为贫困学区捐50万

周云露,这个90后阳光女孩,一直是家人的骄傲。“她小时候乖巧懂事,有自己的目标和想法。”周母说,亲戚都知道露露孝顺懂礼貌,也非常细心,“她会记着身边所有亲戚朋友的生日,到了那天一定会送上祝福。”

父母很早发现了女儿身上的文艺细胞,“露露5岁时,我们看她很爱唱歌,就让她参加学校的一些表演活动。”周母说,后来女儿参加了魅力新秀大赛,获得了全国十佳。女儿小学毕业后,父母考虑是否让孩子走艺术道路,当时文化课成绩不错的周云露,专注学业也是很好的选择。“但露露有个明星梦,别看她那会儿年纪小,但目标很明确。”

为了帮女儿圆梦,父母把时年12岁的周云露送到北京学习,到去年整好是10年。小学毕业就到异乡求学,懂事的周云露经常跟父母说“吃点儿苦没关系”。后来她终于靠自己努力圆了艺术梦,考上了中国传媒大学。

周母提到,女儿生前有两个愿望没有实现。一个是拿第一笔工资孝顺外公外婆和父母,另一个是帮助孤儿。“我和她爸爸一定会替她完成心愿”,周母说除了尽心尽力照顾家里的两位老人,她和丈夫这一年来,陆续为安徽寿县的小甸学区(贫困学区)捐款50万元。“今年六一节我们去看望那里的孩子,给他们送去了奖学金和一些学习用品。”周母说,女儿虽然走了,但孩子的善意会通过父母的善举一直传递下去。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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