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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共享电动车尽快退市

2017-11-01 04:35: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退出运营前要提前30天向社会公示”,同时规定“本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为何要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车?共享单车怎么管?10月31日,西安市交委办解读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已经投入的共享电动车企业,尽快完成回收并退出西安市场。

1 为啥要制定指导意见?

无序投放、押金风险等问题突出

今年以来,西安陆续出现了ofo小黄车、酷骑、摩拜、OXO马上到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为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解决方案,但无序投放、乱停乱放、押金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西安市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审慎研究,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相关要求,西安市交委办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企业的运营规范及使用者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2 共享单车停靠点如何管理?

要求企业及时清理违停车辆

《指导意见》规定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协调各区(县)、开发区指导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由各区(县)、开发区负责根据市城管局制定的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负责自行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日常执法管理;负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的运营企业限制其投放;负责组织沿街单位、小区、商铺等在其用地范围内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目前,市城管局已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并实施。

在西安市投放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要切实履行日常管理责任,按照千分之五比例落实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违停车辆,及时调运饱和车辆。

3 为何禁止发展共享电动车?

已投放车辆普遍超标、电池污染严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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