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刘嘉)“谢谢,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把人关在拘留所里,还能够调解拿到执行款。”1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陈大妈在武昌区公安局拘留所与被执行人吴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领到2万元执行款,不停地向执行法官、拘留所警官和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陈大妈有一儿一女,被司法拘留的吴某为陈大妈的女婿。2015年12月6日,陈大妈的丈夫刘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经仲裁,肇事司机将全部45万赔偿金支付给受害人家属陈大妈及其子女,其中20万元被打入吴某的支付宝账户。
后陈大妈的女儿自愿放弃赔偿金份额,而吴某在陈大妈催促下尚余13.7万元未返还。陈大妈于2016年7月15日起诉至武昌区人民法院。2016年9月陈大妈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返还事故赔偿金10万元。因吴某一直尚余5万元未返还,陈大妈再次向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吴某支付宝账户有近2万元的余额,却有钱不还,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10月9日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收拘后,调解委员会特聘人民调解员和管教民警两次与吴某进行谈话,吴某表示愿意及时还款,先行一次性偿还陈大妈2万元,剩余款项在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
2017年5月,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联合行文要求在全省拘留所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被拘留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10月9日,武昌区拘留所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陈大妈的“官司”是该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的首起涉司法拘留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