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男子房产登记时说了这句话 新房被法院判定拍卖

2017-09-17 10:01: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作为家里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人们在做房产登记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署名可能给房产带来的各种影响……顺德乐从的姚某夫妇于1997年出资建设了一套自建房,并与儿女一直居住至今。然而因为他当年办房产登记时,随意说了句“户口簿上名字都行”,如今房子面临被拍卖……

姚某夫妇:

建房时儿子16岁,他们才是所有权人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之一的阿标是姚某夫妇的儿子。姚某夫妇称,1997年6月到1998年1月期间,他们夫妇二人出资建设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平步环村北路一套房屋。房屋建成后,原告一家四口人包括两原告和儿女阿标(化名)、阿兴(化名)一直在涉案房屋居住至今。

2000年6月,村委会工作人员为全村所有新建房屋住户统一办理产权证明,办证的表格是村委会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的,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本应填写为原告姚某,但不知什么原因被写成了阿标,故涉案房屋的房产证被误登记为阿标, 但两原告及被告阿标对此情况一直不知情,直至2016年4月25日,原告因故了解到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在阿标名下,向村委会了解情况才知道产权证登记错误。

两原告认为,涉案房屋是两原告出资建设的,两原告才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将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两原告。 其理由为阿标于1981年出生,建房时才16岁且在读书,没有收入且没有能力出资9万元建房;同时,村委会工作人员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两原告及阿标均不在场,也没有签写任何字据,两原告没有同意将涉案房屋产权所有人登记为阿标。

为此,姚某夫妇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他们夫妇二人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并判决停止对涉案房产的拍卖,判令阿标协助将该房产的名字变更登记为自己二人。

登记时姚某称“户口簿上名字都行”

对姚某夫妇所述,被告阿标表示是事实,涉案房屋是原告姚某所建,同意两原告的诉讼请求。另两名被告招商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顺德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放弃抗辩及举证、质证的权利。?

诉讼中,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法院也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顺德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事实如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平步环村北路的涉案房屋现登记于被告阿标名下。该房屋确为1996年至1997年间两原告出资建成。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