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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喝豆浆进医院 永和大王:她身体不好,东西没问题

2017-09-16 16:46: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杨国华)在永和大王喝了一杯现磨豆浆,喝到将近杯底时发现杯勺上有黑色不明物质,之后开始恶心呕吐肚子疼。

被起诉后,永和大王方面质疑,为什么店里每天制售五六百杯豆浆,怎么别人喝了都没事,只有张女士喝了难受。永和大王方面认为,喝了豆浆难受,并不是豆浆的问题,而与张女士的身体素质有关。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2308.5元。

买杯豆浆喝进医院

2015年2月25日,张女士来到南京市的永和大王广州路店花5元钱买了一杯现磨黄豆豆浆。

喝到将近杯底时,张女士发现盛豆浆的杯勺上有黑色不明物质。因与永和大王广州路店职员交涉未果,张女士选择了报警。

在交涉和警察出警过程中,张女士开始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

永和大王广州路店职员将张女士送到了江苏省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初步诊断为“腹痛待查急性胃炎?”。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张女士又多次到这家医院进行各项检查,诊断为“腹痛待查胃炎?”。

永和大王:豆浆没问题 难受是她身体有问题

多次交涉未果,张女士将经营永和大王南京广州路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店赔偿医疗费1070.1元、误工费37333.33元、营养费3360.9元、护理费6600元;因维权产生的电话费35.4元、打印复印费20元、交通费50元、起诉邮寄费8.6元;损坏的裤子费用200元;退还购买豆浆的货款5元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赔偿做胃镜和复查肝功能的费用;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对于张女士的诉求,永和大王南京广州路店认为:我公司一家店每天制作销售五六百杯豆浆,张女士喝的是第四百多杯,除了她,没人喝完我们的豆浆反映不适的,我们认为发生身体不适与张女士的身体素质有关。

永和大王南京广州路店辩称:我公司对原材料选取有严格的标准,张女士说喝了豆浆出现身体问题,但在省人民医院检查,病历上好几个医生写的都在“急性胃炎”后面打了问号,证明医生也无法确定她身体出现状况的原因。

该店还认为,事发后,鼓楼区药监局和公安机关均对豆浆进行了调查,均没发现豆浆存在什么问题。

永和大王南京广州路店认为其无过错,只同意退还张女士买豆浆的货款5元,拒绝其他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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