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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业主出租同小区56个车位,每个都有产权证

2017-09-14 08:11: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物业的担忧,他表示, “即使租不出去,也不会租给小区外面的人”。至于物业管理费,何先生表示,作为产权方,只负责收取租金并开收据,租用者应自行向物业交管理费。车位租金是参考了附近小区的租金而定的。何先生告诉记者,受吴先生的委托,目前已将租金下调至每年6000元。

关于此前四年间占用车位的业主,以及负责代管停车费的小区物业和业委会,何先生表示将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出租车位合法 但应交管理费

北京嘉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霞律师认为,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吴先生对于其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56个车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出租行为本身是法律法规许可的。关于租金的问题,朱霞从不影响社会秩序、和睦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建议吴先生与业委会和物业一起协商解决。

另一方面,小区物业行使其管理车场安全、卫生等方面相应的职责,承担相应义务,保障小区及业主的财产安全,吴先生享受了物业服务,也应向物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另外,吴先生如取得收入,也应按照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上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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