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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贻琴代理贵州省长 中国女性省政府一把手增至3人(图/简历)

2017-09-06 19:05:4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中国政坛上同时出现了3位女省长!今天下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孙志刚申请辞去贵州省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谌贻琴为贵州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至此,中国女性省政府一把手增加至三人,另外两位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咸辉,巧合的是三人均为少数民族,谌贻琴是白族,布小林是蒙古族,咸辉是回族。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人物库资料显示,谌贻琴贵州出生(1959年12月出生),在贵州上学(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在贵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并一直在贵州工作。2007年4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先后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省长,2015年4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并兼任省政法委书记。

  布小林,女,蒙古族,1958年8月生,与谌贻琴相似,其工作地点也从未离开内蒙古,曾任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盟委书记,2008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201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2016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同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咸辉,女,回族,1958年3月生,甘肃定西人,1982年在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毕业后回甘肃省工作,长期在省委统战部工作,2007年3月任甘肃省副省长,2012年4月任甘肃省委常委,历任副省长、常务副省长。2016年6月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7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代主席,9月任自治区政府主席。

  谌贻琴简历:

  谌贻琴,女,白族,1959年12月出生,贵州织金人,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现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省法学会会长(兼)。

  1977年03月至1978年04月,在贵州省织金县供销知青队当知青、任团支部书记;

  1978年04月至1982年01月,贵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年01月至1993年03月,先后任贵州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助教、讲师,党史教研室副主任(其间:1990年03月至1992年03月,挂职任贵州省织金县委副书记);

  1993年03月至1995年08月,先后任贵州省委党校人事处处长,省委党校党委委员、人事处处长;

  1995年08月至1998年08月,先后任贵州省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委员,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党委委员(其间:1995年09月至1996年01月,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08月至1999年02月,任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1999年02月至2001年12月,任贵州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1998年09月至1999年07月,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1年12月至2003年01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保留正厅级);

  2003年01月至2007年04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7年04月至2007年05月,任贵州省委常委,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7年05月至2007年06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7年06月至2007年08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年08月至2012年05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联主席(兼)(其间:2009年09月至2009年11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年05月至2012年06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省社科联主席(兼);

  2012年06月至2012年07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社科联主席(兼);

  2012年07月至2014年05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4年05月至2015年04月,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2015年04月至2015年05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维稳办主任(兼);[1]

  2015年05月至2015年10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兼);[2]

  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3]

  2015年12月至2017年04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兼);[4]

  2017年04月至2017年09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省法学会会长(兼);

  2017年09月至今,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省法学会会长(兼)。[5]

  谌贻琴同志是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贵州省九次党代会当选为省委候补委员,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递补为省委委员,十届、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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