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以"摩的"为名将女子载至坟地强奸被批捕)
正义网郴州8月31日电蹲班房七年后被刑满释放的廖某在嘉禾县城做起了摩托车出租生意。人们本以为改邪归正的廖某,竟因为强奸妇女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湖南省嘉禾县检察院正式决定对廖某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2016年8月13日下午,被害人刘某应男友之托前往男友家帮忙做事。刘某从老家来到县城转车,在嘉禾县某医院门口搭乘上了廖某的摩托车。此时,单纯的刘某不知廖某的魔爪已向她伸出。摩托车进入荆林村口的一条上山的小路,路两旁立满了坟墓,廖某将摩托车开到路的尽头后就将摩托车停了下来,并叫刘某下车。刘某未意识到危险便下车了,廖某走到其身后顺势用双手死死抱住刘某,将其抱到旁边的一片杂草地上实施强奸行为……事后,刘某在其男友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检察官介绍,年仅四十多岁的廖某人生“履历”劣迹斑斑,多次因强奸妇女入罪获刑。因犯强奸罪于1998年5月被嘉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盗窃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01年5月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强奸罪于2007年12月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