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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白血病痊愈后欲复学遭拒 校方:我们担不起责任

2017-09-01 18:20:5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我说如果娃后期有啥意外的话,我保证不找学校,我俩给你写保证(书)。”但校方一位领导称:“我这是私立学校,担不起你那个责任。”马女士说,当时一位校长还表示“哪个班主任都不会收”,“学校领导说出这样话让我很吃惊也很难过。最终,当着孩子的面,校长给我退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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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方强调“担不起娃的责任”,建议家长“找公办学校”

8月30日上午,该校教育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均表示,小轩现在如要上学,就要戴着口罩,难免会影响其他学生,影响不好。同时,阳光中学集体活动多,小轩身体状况又不适宜参加这些集体活动,时间久了,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而且小轩按照学籍管理已经是初三,如要回到学校再上学直接进入初三开始学习,孩子功课赶不上,时间久了也对孩子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校方一再强调:“主要怕其他学生及家长不理解”、“假如因为学习压力给娃带来不良身体后果,后果也无法估量。”、“孩子一旦再出问题怎么办?学校担不起娃这个责任。”、“建议家长给孩子选择公办学校,压力小一些。”

校方工作人员还表示,孩子家长当时交钱是通过不正当渠道交费,“是学籍管理员私自收费。家长是浑水摸鱼私自交的钱。”同时,校方也表示,这是“我们工作失误,把关不严。”校方强调,家长应该首先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然后再交钱,到现在家长也没有办理复学手续。阳光中学校办公室李主任表示,经过与家长沟通,家长也接受了让小轩去公办学校的建议,学校也愿意协助家长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妥善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马女士表示,孩子回到家非常失落,“这个学校没有了原来的爱心了,纯粹以成绩论,没有一点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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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把学生撵出门

铜川市教育基教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按照目前小轩休学的情况,小轩学籍不应在初三。

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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