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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哲学阐释

2017-08-28 17:16:1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作者:李景源 周丹(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以《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题的重要演讲,明确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中国方案。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中,成为推动世界文明进步的独特的中国智慧。从哲学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马克思的“类”哲学

任何思考,首先是人的思考。人是什么?马克思说,“人是类存在物”。人不仅把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把自身当作普遍的、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与自然、社会、自身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类”关系,就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内在统一的一体性关系。这种一体性不是直接性的统一,而是人自觉建立的、以差别为内容的统一,换言之,它是一种既超越他物也超越自身的“本质的统一性”。类存在的本质是自由的生命活动,真正的个人自由建立在物我一致的基础上,对象不是“我”的自由的束缚和限制,而是“我”的自由的条件和实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人的类生命的绽放,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完成。命运共同体符合人的类本质的内在要求,是人的类本质的必然显现。

人类命运共同体,归根到底关乎人类的未来。人类究竟向何处去?马克思揭示了人或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最初的人类以“族群”为本位(人的依赖关系形态),中间经过“个体”本位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态),进而实现以“类”为本位的自由人联合体(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形态)。高清海先生把这一过程称为“人类正在走向自觉的‘类存在’”。现代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深刻互动,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处“地球村”:现代信息通信工具和现代交通运输工具广泛使用,信息即时流通和充分共享,时间和空间被高度压缩;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配置,全球市场已经形成;一切地域、国家、民族都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不同的文化、宗教、艺术交流互鉴。同时,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生态灾难、环境污染、局部战争、恐怖主义威胁、难民问题、南北对立、粮食匮乏、文明冲突等,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去解决,以“个体”为本位的思维方式甚至加剧了这些矛盾和危机。事实上,不论人们愿意或不愿意,都已经身处“类”的统一体系中,人类的共同命运、共同利益成为每个人必须关注和考虑的切身利益和切身命运问题。从“类主体”出发,坚持命运共同体思维,人类才有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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