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上海:禁止强奸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的行业

2017-08-26 07:18:15  东方网    参与评论()人

更多报道:沪闵行建涉性侵犯罪人员“黑名单“ 有案底者从业将受限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8月25日报道:今天下午,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启动仪式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它标志着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正式启动。东方网记者了解到,在梳理近五年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闵行检察院初步建立黑名单信息库,限制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此前闵行区检察院办理的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当性侵案涉及未成年人时,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成为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前期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的基础上,闵行检察院于今年7月初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确立了加强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行业入职审查的制度框架。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实际需要,闵行区检察院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范围进行了合理界定,包括实施了强奸,猥亵儿童,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对于系未成年的违法犯罪人员,按照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不予纳入。

同时,建立了黑名单信息库。各职能部门根据既定的范围分工收集闵行区近五年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初步建立起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信息库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更新。《办法》明确规定,闵行区相关单位在招录人员时,要严格查询比对黑名单信息库,限制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