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丁鹏志 实习生 谭蓓
协商
涉事医院:接受鉴定,负30%责任
患者家属:不能接受,已提起申诉
对于本次事件,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院方存在过错,并表示接受邵阳市医学会鉴定结果,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除手术费和检查费外,对前期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差旅费等承担30%的责任,若造成伤残也将承担30%责任。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将对涉事医生进行相关处理。
但对于医院只负责30%责任的说法,刘道元表示不能接受,“如果不是医院延误治疗,导致手术事故,我们哪要遭这些罪,多花这么多钱。现在不仅赔偿没有还需要我自己出钱继续治疗。”
由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的收费票据显示,刘春林在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病期间总共花费9.7万余元。目前,刘春林表示已经向湖南省医学会提起申诉,要求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