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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随手拍举报违章可减分 律师:或现钓鱼举报

2017-08-13 03:27:4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浙江台州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宣传图片及举报页面,其奖励举报者“减分券”引发争议。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微信截图

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查实后除获得微信红包奖励外,视违法情形差异还能获得交通违章“减分券”,在举报人交通违法时可以抵扣。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的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引发争议。

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现行法规,交通警察被赋予收集违法证据的权力,市民拍摄图像,不能作为处理依据。车主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处罚,本身为固定的执法程序,作为执法机关不能随意更改。此外,发放“减分券”对于名下并没有驾照的举报者,显然不公平。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名负责人就此表示,“减分券”面向主体是普通市民,营运车、大型客车、货运车等车型不得使用,且只适用于6分及以下的轻微交通违章行为,其初衷则是形成“全民联动”的交通违法举报氛围。

举报交通违法微信传照片

8月10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全民违法举报”网上新闻发布会,在原有通过“台州交警”微信公号举报的基础上,新增了视频举报、电话举报和现场受理举报三种手段。台州市公安局交警局一名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鼓励市民对日常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在线举报。

昨日,新京报记者点击“台州交警”微信“全民违法举报”栏目,即可进入“违法举报”界面。举报者需填写举报车牌号码、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违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配发现场照片。

台州一名交警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规定,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时拍摄,并即时上传。违法证据图像至少需要两张,至多三张,要求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资料,不能进行编辑或改动。此外,举报者在拍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交通活动。

“台州交警”微信称,举报者“不得假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敲诈举报人”,如影响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将追究法律责任。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除此之外,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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