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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储户巨额存款离奇被盗 银行回应“找警察”

2017-08-11 22:00: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储户存款被盗取,银行到底用不用赔?这个问题是很多在银行存钱的储户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近日,大白新闻就注意到了一起“银行储户巨额存款被异地盗取”的事件。

2016年5月19日,重庆万州孔某某,其人和银行卡均在万州,但卡上的钱却被人在江西鹰潭取现3次(每次5000元),随后又5次刷POS机,10多分钟就将卡上的10万零378元钱盗光,仅剩下46元。随后,孔某某立即报警。但据其透露,目前尚无进展。

银行储户巨额存款被异地盗取

近日,大白新闻从网络上看到一件关于“储户银行卡存款被盗取”的消息。据悉,该消息题为《万州X行存款失窃》。消息显示:一位孔姓男子,重庆市万州区人,他在当地农业银行存了10万元存款。

孔先生表示:“2016年5月19日5点40分,我人在万州,卡也在万州,但农行卡上的钱,被人在江西鹰潭取现3次(每次5000元),随后又5次刷POS机,10多分钟就将我卡上的10万零378元钱盗光,仅剩下46元”。

“当天早上7点3分,我开机后看到短信提示后吓到了,赶快携卡报案和到银行请他们采取措施。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当天立了案。”同时,孔先生也表示:该银行在万州清泉的支行和在万州的分行均百般推诿,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不赔偿储户的任何损失。

警方已受案并出具受案回执

孔某某提供的一份受案登记表文号为“万州公(刑)受案字【2016】2056号”的“受案回执”显示,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受案单位)已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受理该案件,并出具了“受案回执”。

  “受案回执”全文如下——

“孔某某,你(单位)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报称的孔某某银行卡被盗刷一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万州公(刑)受案字【2016】2056号)。你(单位)可通过电话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023-58198567,受案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随后,大白新闻在8月10日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拨打了电话。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仅凭给一个受案回执的案号并不能通过电话查询到此案的进展。最好到现场来了解一下,这样可以了解的更清楚一些”。

随后,大白新闻向孔某某提供的重庆万州清泉该支行的一位主任拨打电话,但对方并未接听。大白新闻遂又向该清泉支行拨打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有这个事,但是具体不清楚。打给保卫处了解吧”。

但是,对于大白新闻向其咨询该支行保卫处的电话,对方表示“不清楚,找不到,随即挂断电话。”最后,大白新闻又一次拨打了该银行万州分行的电话,对方工作人员建议:“若发生存款丢失的事件,应该马上去报警,找警察来处理。”

据悉,孔某某还说,“10万元对我来说,不是一个可以承受的小数目,肯请大家能给予我的存款失窃事件予以关注!”对于有人建议其走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其称“想起诉,但是比较麻烦,所以正在犹豫”。

储户存款被盗取,银行到底用不用赔?

2015年,杭州联合银行曾发生42名储户的9500多万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当时这些储户的钱全都转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账户上。其实,近些年,储户存款蒸发的案例频频发生,以至于有人说“钱放在银行里,都不安全了”。那么,钱放银行被偷了,银行会赔吗?

据了解,杭州42名储户9505万存款被盗案中,储户并没有多少损失。除了公安追回5000多万赃款外,余下的4000多万元银行已经先行垫付还给储户。而在此前,存款消失银行垫付的情况并不多见,获取索赔更是难上加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2013年对中国近年来相关法院判决和公报的总结,可以确定中国法院认为,对于此类案件应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想获得索赔,储户必证明银行对非授权交易的完成和交易的发生均有过错。储户如果证明,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然而在实际中,商业银行却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

近些年,存款丢失后索赔官司十分艰难,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

上市公司酒鬼酒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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