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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开征集《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4)

2017-08-11 18:35: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上述行政处罚是否应与《消法》、《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其他法律规定更好衔接?

  2、上述情形下是否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是否应当采取禁止责任人员在相应时间内从事快递业务等措施?

  八、其他问题

  (一)关于数据收集使用

  1、是否应在条例中引入《消法》的规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作出限制性规定?

  2、如何有效遏制快递公司与商业企业之间争夺物流数据信息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如丰鸟之争)?

  (二)关于企业义务

  1、是否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的,快递企业必须出具,并明确其违法责任?

  2、是否规定快递企业对快递运单的保存时限、查询时限?

  3、是否应当界定“无法投递”的具体含义?防止未通知收件人退回快件的情形。

  4、如何防止快递人员监守自盗?

  5、是否对网络购物利用快递进行刷单的行为作出规制,并明确其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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